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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人权案例
| Abbasov v Russia(App. No. 1147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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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2010] ECHR 11470/03
28 JANUARY 2010
18 FEBRUARY 2010
PANEL: JUDGE ROZAKIS (PRESIDENT), JUDGES VAJIC, KOVLER, STEINER, HAJIYEV, SPIELMANN AND MALINVERNI; AND SNIELSEN(SECTION REGISTRAR)
CATCHWORDS:
HUMAN RIGHTS: Fair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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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rulewicz v Poland (No 2) (App no 408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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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CHR 40807/07
Andrulewicz v Poland (No 2) (App no 40807/07)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FOURTH SECTION)
[2009] ECHR 40807/07
29 SEPTEMBER 2009
20 OCTOBER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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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akoglu v Turkey(App no 295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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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CHR 29503/03
Colakoglu v Turkey(App no 29503/03)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SECOND SECTION)
[2009] ECHR 29503/03
29 SEPTEMBER 2009
20 OCTOBER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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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so-Gallisay v. Italy (application no. 588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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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ESSMENT OF LOSS CAUSED BY CONSTRUCTIVE EXPROPRIATION
Application of Article 41 (just satisfaction)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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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lushi v. Austria (application no. 279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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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YLUM SEEKER STABBED BY PRISON OFFICERS WITH BALLPOINT PENS, INJURED WHEN DRAGGED DOWN SOME STAIRS AND, PLACED IN SOLITARY CONFINEMENT, REFUSED ACCESS TO A DOCTOR FOR THREE DAYS
Unanimously:
Two violations of Article 3 (prohibition of inhuman and degrading treatment)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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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jdic and Finci v. Bosnia and Herzegovina (application nos. 27996/06 and 3483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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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HIBITING A ROM AND A JEW FROM STANDING FOR ELECTION TO THE HOUSE OF PEOPLES OF THE PARLIAMENTARY ASSEMBLY AND FOR THE STATE PRESIDENCY AMOUNTS TO DISCRIMINATION AND BREACHES THEIR ELECTORAL RIGHTS
Violation of Article 14 (prohibition of discrimination)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taken together with Article 3 of Protocol No. 1 (right to free elections),
and Violation of Article 1 of Protocol No. 12 (general prohibition of discrimination) to the Con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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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ress release issued by the Regist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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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 and 23 Others v. France
(applications no. 49637/09, 49644/09, 49654/09, 49666/09, 49674/09, 49683/09, 49688/09, 49694/09, 49698/09, 49700/09, 49703/09, 49720/09, 49725/09, 49731/09, 49741/09, 49749/09, 49788/09, 49796/09, 49800/09, 49806/09 et 49992/09)
24 APPLICATIONS, ALLEGING THAT COMPENSATION PAID TO ORPHANS OF WW2 DEPORTEES WAS INSUFFICIENT, DECLARED INADMISSI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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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se of Maiorano and Others v. Italy (application no. 286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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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e was responsible in respect of double murder committed by dangerous offender on day release and failed to conduct a satisfactory investigation into individual negligence within the judicial system
Unanimously
Violation of Article 2 (right to life)
of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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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INANCIAL TIMES LTD AND OTHERS v. THE UNITED KINGD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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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NCE TIPPED IN FAVOUR OF PROTECTING JOURNALISTIC SOURCES
IN LEAKED TAKEOVER BID DOCUMENT CASE
unanimously
Violation of Article 10 (freedom of expr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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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unoz Diaz v. Spain (application no. 4915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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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A MARRIAGE: DENIAL OF SURVIVOR’S PENSION WAS DISCRIMINATORY
Violation of Article 14 (prohibition of discrimination)
in conjunction with Article 1 of Protocol No. 1 (protection of property)
to the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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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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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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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2003年3月17日晚,被害人孙志刚因未携带任何证件外出,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黄村街派出所民警错误收容。3月18日晚,孙志刚称有心脏病被送至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诊治。3月19日晚,因孙志刚大声呼叫,引起救治站护工乔燕琴不满。乔遂与吕二鹏、乔志军、胡金艳等人商量,授意李海婴等8名被收治人员殴打孙志刚。3月20日凌晨,被告人李海婴、钟辽国、周利伟、张明君、李龙生、韦延良、何家红、李文星等先后两度对孙志刚轮番殴打,致使孙志刚于3月20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孙志刚系因背部遭受钝性暴力反复打击,造成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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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女嫖娼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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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2001年1月8日晚,19岁的农村姑娘麻旦旦在她姐姐理发店里看电视,突然被泾阳县蒋路派出所一干警和聘用司机带到派出所,要她承认有卖淫行为。随后,泾阳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处罚裁决书,认定麻旦旦为“男性”并且有“嫖娼”行为。在麻旦旦申请复议后,咸阳市公安局两次让她到医院进行“处女膜完整”鉴定,结果都证明她仍是处女。后麻旦旦状告公安局和泾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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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7妇女反歧视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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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海宁市7位妇女申请建房用地,却遭受与男子不一样的际遇。她们叫板居委会、街道办、规划局,反对性别歧视。近日,7位妇女先后接到二级法院的判决,分别确认居委会、街道办、规划局不同意上报她们建房用地申请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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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某劳动合同争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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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本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接待的多起有关夫妻在同一单位,由于一方调离而另一方被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一起。中心认为,《宪法》、《劳动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就业权,夫妻是平等的劳动就业主体,因一方的调离而剥夺另一方的劳动权是违反《宪法》、《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的,而且在实际生活中绝大多数是因丈夫调离而妻子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在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大型企业表现得尤为严重,反映了用人单位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漠视。目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侵害妇女劳动权益呈现出公开化、多样化的特点,并表现出较为严重的态势,由此而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日趋增加,值得社会各界的关注。
男女平等已经成为国家相关各种法律的基本原则,并成为国际人权公约不断重申的基本人权原则,中国已经加入CEDAW和ICESCR的前提下,有责任保证男女平等原则在国内法律上得到体现,并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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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妇女争得土地补偿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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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本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代理的多起妇女土地权益官司中的一起。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是基本的生活保障,表现在国际公约和国内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在土地权益问题上,常常得不到切实的实现。保证妇女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特别是保护离婚妇女能够继续享有土地权益,是男女平等原则的要求,同时也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推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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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lombia jails death squad general over massac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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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事务委员会:第574/1994号来文,韩国 Human Rights Committee,Communication No.574/1994,Republic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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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来文的作者是居住在汉城的一个韩国公民。他声称自己是韩国违反《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2款的规定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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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果诉比利时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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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比利时布鲁塞尔初审法庭的一个调查法官于2000年4月11日对刚果民主共和国外交部长耶罗迪亚(Abdulaye Yerodia Ndombasi)发布了一个“缺席的国际逮捕令”,指控其实施或共谋了违反1949年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罪行和反人类罪行。该逮捕令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展开,而此时耶罗迪亚尚是刚果的外交部长。根据比利时1993年6月16日通过的《关于惩处违反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和1977年6月8日其附加的第一第二议定书的法律》和1999年2月19日修正的《惩处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法律》,耶罗迪亚被控的行为应当受到比利时国内法的惩罚。
2000年10月17日,刚果向国际法院起诉比利时,请求法院宣布“比利时应当撤销该国际逮捕令”。在刚果提出诉讼后,耶罗迪亚被停止外交部长的职务,不久被停止所有的官方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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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拉尔提卡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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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Filartiga是居住在美国的巴拉圭人,她在美国法院起诉Pena-Irala对其弟弟实施了酷刑致其身亡,请求侵害赔偿。Pena曾经是巴拉圭的一个警察部门的首长,被诉的当时在美国境内。联邦地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认为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原告不服,上诉到联邦上诉法院。联邦上诉法院推翻了地区法院的裁决,判定具有官方身份的人实施酷刑违反了国际习惯法,地区法院对于“外国人提起的针对违反国际法的酷刑行为的民事诉讼”具有管辖权。法院进一步声称:“在考虑民事责任时,实施酷刑的人如同海盗和奴隶贩子一样,是全人类的敌人。”法院裁决,具有官方身份的人实施的酷刑违反了普遍接受的人权标准,而不论当事方的国籍为何。只要被声称实施了酷刑行为的人在美国境内被发现并被外国人提起诉讼,那么《外国人侵权行为法》就予以适用,并且联邦享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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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frica Legal Aid v. The Gambi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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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AFLA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代表Isaac Banda和他的兄弟Robert Banda向委员会提交来文。申请人称,他们兄弟二人受一个叫做Collyer的英国人的欺骗被带出了国籍国马拉维,在冈比亚从事近似奴隶式的工作。在Isaac和其父母居住在马拉维时,Collyer雇佣Isaac做家里的佣人,并以负担Isaac的学费来代替薪水。Collyer说服了Isaac和其父母,让Isaac跟随他去冈比亚,同样以负担Isaac的学费代替薪水。然而到达冈比亚后,Isaac并没有受到教育,而且有时连食物都没有。1995年他的雇主命令他离开他的住处。在非洲民主和人权研究中心以及青少年中心的帮助下,Isaac被送回了马拉维。申请人进一步指出,两兄弟不愿意在冈比亚进行诉讼,因为他们认为冈比亚当局纵容在其领土上发生这种不公平的事情而不加干涉,让人怀疑可以利用的当地救济是否是有效的。
申请人向委员会指控冈比亚违反了《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第5条和第18条第(3)款,《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4条(1)款,以及《儿童权利国际公约》第11条和第32条第(1)(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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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西哥国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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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2003年1月9日,墨西哥向国际法院提起了对美国的诉讼,称美国违反了1963年的《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和第36条的规定,起因是54名墨西哥国民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等州被判处死刑。墨西哥称这54件案子说明了美国违反其在维也纳公约下所承担的义务,未告知墨西哥国民有权获得领事救助,也未能提供纠正这种违反公约行为的足够救济。1月15日,墨西哥向法院提出发布临时措施的请求,指示美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没有任何墨西哥国民被处决,或者被确定处决的日期。2月5日,法院一致通过决定发布临时措施,称美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墨西哥国民在法院做出最后判决前不得被处以死刑,美国应告知法院其执行本决定所采取的一切措施。2004年3月31日,法院对本案做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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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chael Domingues v. United States(Case 12.285, Report No. 62/02, Inter-Am. C.H.R., xx at xx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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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2000年5月1日,美洲人权委员会收到来自马格纳斯力人权中心的Mr. William A. Courson(申请人)代表Mr. Michael Domingues对美国提起的来文。Domingues由于被判死刑而被监禁在内华达州。申请人称Domingues由于涉嫌1993年在内华达州发生的两起杀人事件而被判死刑,而犯罪当时Domingues还不满16岁。申请人进一步指出,1999年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对内华达州最高法院允许对青少年犯罪判处死刑的做法发表评论。
申请人声称,Domingues已经用尽当地救济,因此该申请应该是可受理的。同时称,由于对青少年犯罪判处死刑,美国违反了《美洲人的权利和义务宣言》(以下简称“美洲宣言”)的第1条(生命权)、第2条(法律上的平等权)、第7条(保护母亲和孩子的权利)以及第26条(获得法律正当程序的权利)。申请人更进一步指出,美国之所以违反了美洲宣言第1条,在于禁止对青少年罪犯处以死刑的国际强行法规则之存在。在对青少年犯罪适用死刑的问题上,美国未能阻止各州立法上的专断,导致了对生命的任意剥夺和法律上的不平等。因此,美国违反了宣言的第1条和第2条。另外,对Domingues适用死刑构成了对宣言第7条和第26条的违反。
由于本案牵涉到宣言第1、2、7、26条,委员会最终受理了此案。在审理了案件的实体问题后,委员会得出结论:美国对Domingues判处死刑的行为违反了国际强行法规范,因为他在犯罪时还不满16岁。因此,如果美国对Domingues施行了死刑,将严重地、不可挽回地侵犯了Domingues根据美洲宣言第1条所享有的生命权,美国对此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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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权律师会和Anor诉南非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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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申请人:L,人权律师会,是一个非营利组织,其宗旨在于促进人权,支持和加强人权。X,是外国人,当局在未依照《外国人管理法》的司法程序下,将其逮捕并羁押了。
被申请人: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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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蒂奇案(Tadic 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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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ICTY于1995年对51名曾在前南斯拉夫境内犯了严重违反人道主义法的人提起公诉,塔蒂奇是其中之一。塔蒂奇被控在南斯拉夫波斯尼亚西北部的奥马斯卡、卡拉特姆、特勒诺波利亚等集中营和在科萨拉克、扎斯基兹和西夫茨等村庄附近犯有灭种罪、谋杀和酷刑等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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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J.女士诉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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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2002年8月20日,CEDAW收到的第一份个人来文,2004年7月14日,第31届会议通过的决定不受理来文者的个人来文。撰文者为B.-J 女士,德国公民,到2004 年4 月年龄约57岁,目前居住在德国Nöten-Hardenberg。她自称是德国违反《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2(a-f)、3、5(a 和b)、15㈡和16(1.c,d,g 和h)条规定的受害人。撰文者自行辩护。撰文者1969年结婚,婚后辞去工作,在家中抚养3个孩子,承担家务。婚后,其要求继续求学的要求没有被满足。1999年5月份丈夫提出离婚,在9月份开始分居,,撰文者和她的丈夫在Northeim 家庭法院上达成协议,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973 德国马克,每月支付629德国马克作为最年幼子女的抚养金,每月720 马克用于偿付撰文者现居房屋的抵押贷款。2000年7月20日,双方离婚。解决了养恤金均分的问题,但婚姻结束后累积所得的分配以及赡养费问题尚未作出决定。2002 年7 月10 日,撰文者向联邦宪法法庭提出控诉,声称有关离婚法律后果的法律规章侵犯了《宪法》第3.2和3.3 条给予她的获得平等待遇的权利。 2000年8 月30日,联邦宪法法院决定不受理这项控诉。 2004 年4 月,Göttingen 法院判给撰文者每月280 欧元的赡养费,有效期追溯至2002 年8 月,即撰文者的丈夫停止支付分居赡养费的日期。撰文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随后撰文者分别于2001 年7 月28 日、2002 年2 月6 日和2002 年3 月2 日向联邦司法部以及2003 年1 月15 日和2003 年2月22 日向Niedersachsen 司法和妇女问题事务部提出书面控诉,
声称Niedersachsen 法院没有顾及婚姻和家庭而且有性别歧视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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